這篇寫的真好,原先以為是爸爸寫的,後來才知是媽媽寫的。

我想,總有一天,你會帶著你的父母來提親,

因為我的女兒是如此美麗、可愛、有才氣、貼心,簡直就像上帝派來凡間的天使。 

你要跟我談聘金嗎?? 我想你是付不起的。我們就來談談從小我在女兒身上花費的錢吧!!

你知道為什麼她的英文如此流利,各國通行無阻,英、日文難不倒她呢??

因為從小每一年花在上英文日文課的錢,一年超過十萬塊,她少說學了十年,

光語言方面,就花掉一百多萬。還有你最愛她彈著鋼琴的優美模樣,

但是,這也是錢堆砌起來的,十幾年來學鋼琴的費用,兩百萬是跑不掉的。 

還有每一年的學費,私立高中、私立大學,幾年來也絕對不少於一百萬。

更別提每天的三餐,留學的費用,光是能夠拿到「收據」的費用,

你可能付我五百萬無法全部cover掉。更何況,我不要把女兒「賣」給你,

所以,你是不可能用錢買到我女兒的。因為我女兒的價值,還不僅僅於此。 

在我心裡,她是無價之寶。 

她的一個微笑,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禮物。她貼心的按摩,

是任何專業按摩師都無法取代的,因為每一個手勢,有她的愛,有我的感動。

她的每一顆晶瑩淚珠,都是我與她不斷衝突下,溶解彼此的美好果實,

我們在爭吵、和解、瞭解、更加緊密相愛中不斷成長。

女兒與我之間的愛,是拿數億金錢也無法切斷的。 

所以,親愛的女婿,即使你有萬貫家財,你也買不起我的女兒。

所以,我的女兒不「賣」給你,也不「嫁」給你。

她只是要跟你結婚,跟你一起共組一個家庭。

所以,不要跟我談聘金了,你是付不起的,我的女兒,她是無價之寶。 

即使你們結婚了,即使你們住在一個獨立的小房子裡面,

她仍然是我的女兒,我仍然是她的母親,我們之間的愛,也永遠不會消失。

既然我不是要賣女兒,而你,也不可能買的起。

我跟我的女兒,仍然要像以前那樣互動,那樣相愛。 
所以,當我孤老無依,女兒想要陪我一起生活,你是沒有權利阻止女兒的。

如果女兒是個看到母親的悲慘而無動於衷的人,如果她是個如此自私而冷酷的人,

你還會像現在這麼愛她嗎?? 你喜歡她,也包括的她的良善,不是嗎??

當她希望多挪點時間,來陪陪孤單的母親時,你也沒權利阻止她。

就像她也沒有權利阻止你去照顧你的父母或陪伴他們。

你們是立下婚約,婚約是宣示兩人要彼此相守,而不是簽訂某一方的奴隸條約。

所以,我也要你承諾,用對待一個人該有的態度對待她,不是把她當成佣人或奴僕。

你會難過的事情,她也會難過。你會感到疲憊的事情,她也會感到疲憊。

請以體貼你自己的方式,來體貼她。

我仔細想了想,我還是想要一樣聘金。那就是你的心,

願意用良善、同理心、無限的愛來對待我女兒的心。

如果你交不出這顆心,我會盡量的建議女兒延長「考慮」的時間。

雖然,我的女兒現在只有八歲,不過,我相信總有一天你會看到這篇文章的。

我怕等你來提親時,我已經老邁的想不起這些話了,

所以先寫在這裡,請你準備好那份聘禮------你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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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ss79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