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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問:『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?』
 
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。
 
 
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;不喜歡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
 
 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 
 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 很想靠近他,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他。 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。
 
 
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,因為我們開始挑剔。
 
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
 
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。
 
 
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,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, 埋怨幾句,也肯將就,因為只有這一件,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,瑕不掩瑜嘛!
 
 
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關鍵,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,譬如質料不夠挺,顏色太鮮豔,向售貨員證實,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,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!
 
 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,原因就是:不需要原因!
 
 
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,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。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,堅持去尋找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........
 

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,雖然發自同源,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。
 
 
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,是一種我就是想要的篤定,更是一種佔有,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,感覺消失了,自然也就結束了。所以幾度遊賞花間的男孩,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。
 
 
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......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,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。
 
 
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 ,在承諾之前他必須謹慎的思考:這種喜歡是僅僅激情,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.....他必須反覆思量。
 
 
愛上一個女孩子,除了外貌之外,更包活個性、能力和思想。
 
必須喜愛她的優點,接受她的缺點。
 
設身處地為人著想、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、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,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,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。
 
 
在慎重的思考後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,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,我們要對天地有情、對世人有愛,但對愛的付出是有差序的,對於朋友、好朋友、親人、情人與摯親(夫妻) 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。
 
 
不然,他就是個濫情的人。
 
成天以談戀愛為榮,以換戀人為樂。
 
別人的愛對他而言,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,收集到了,流行過了,自然就會棄之不顧。
 
 
所以好的男孩子,除了有情之外,還須有義,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。
 
 
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,除了要有成熟的本質外,最重要的,是不斷的成長。
 
要在每一件事件或每一次感情的過程中成長,要修正自已的缺點。
 
 
了解戀愛過程中,施比受更有福。
 
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,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,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。
 
彼此相愛 ,互相扶持,為共同的理想奮鬥,自死不悔,此生無憾!!
 
 
婚姻是一種必經的過程,不婚故然無妨,卻是人生中的最大遺憾。或許婚姻是一場賭局,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?與其畏縮,不如做好準備,培養和相信自已的眼光,迎向一個圓滿的人生。
 
 
美女,也許是備受男孩子青睞歡迎。
 
 
雖然有許多男性的好朋友,但要知道,漂亮女生四周的男孩子,多是有目的、垂涎芳澤之輩。有格調的好男生,反而會敬而遠之。
 
 
所以美麗是福是禍很難說。
 
 
反之俊男也必須清楚,切不可以為所謂的異性緣就是朋友緣,否則會傷人傷已。
 
 
所以,在無法看清男孩子好壞的情況下,對交往的男孩子充滿了不安全感。
 
 
在不安全的環境下,男孩子對妳回應必然也充滿了不安全感。在如此不安全的基礎下,感情又怎能有堅實的結果呢?所以談感情不能吝於付出。
 
 
我常說跟定的人交往、談感情,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定。跟動的人交往、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動。
 
 
就是這個道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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